(原标题: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总则: 制定目的: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适用范围:包括选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选聘程序: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审议。 选聘方式: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单一选聘等方式。选聘条件: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独立主体资格、执业资格、固定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等。
选聘程序:
审计委员会提出选聘资质条件及要求,通知相关部门准备资料。 会计师事务所提交资料,审计委员会进行资质审查。 审计委员会形成书面审核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协议,聘期一年,期满可以续聘。
评价标准:
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和风险承担能力等。质量管理水平的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的分值权重不高于15%。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改聘情形: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审计人员和时间安排难以保障公司按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会计师事务所要求终止审计业务等。改聘程序: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议案,详细了解原因,调查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提交董事会审议,发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监督和检查: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监督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结果应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违反制度规定的处理措施:通报批评、承担违约经济损失、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附则: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